重污染天数平均3.6天,同比改善六成。
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散乱污企业整治基本完成,城市工地和道路的扬尘、秸秆焚烧污染、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餐饮油烟排放等得到有效控制。核与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全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各设区市及部分县设置空气、饮用水、电磁环境等辐射环境监测自治区级监控点,配套建设自治区级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
到2025年,实现县县通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化地区转移。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燃料清洁替代。推动各设区市研究制定本地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化发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不足。完善海洋环境辐射监测管理体系、海上核与辐射应急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预警能力。
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试点,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和修复,统筹推进区域、流域、城乡、陆海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完成全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加强农村千吨万人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和溯源体系,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
加强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依法惩处超过许可排放量排放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健全企业环境信用机制建设,实施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完善环评机构和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建立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严重失信名单。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国际环境交流与合作,加快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示范平台建设,办好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开展柳州、桂林、南宁等设区市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争取国家对试点建设更多支持,持续推进城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积极打造广西北部湾森林城市群,建成全国森林城市建设示范区,创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森林乡村,持续推进广西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园区等创建。
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各设区市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演练实战化、专业化、常态化。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提质增效,在新区、新城及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区域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新建、扩建、提标改造,基本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管理。推动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健全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利用卫星遥感等监测手段,提升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水平。
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积极推广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
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继续落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量,按照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原则,明确排放量来源,确保完成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工业VOCs污染综合整治:综合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生产工艺的升级改造。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依法实施涉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的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推进各地将独特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资源等与生态产品相结合,加快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旅游业、集约化农牧业等绿色产业,形成旅居养老、森林康养、健康旅游、绿色食品等新业态,全力打造农、林、旅游等生态+生态产业链,推动生态优势更多转化为发展优势。强化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开展水、大气、土壤的污染防治,以及绿色低碳、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等领域技术研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应用。加强林草生物质能源研发与能源替代,增强森林固碳能力。
风电、光伏发电资源禀赋有限,且因其本身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利用小时数不高的特性,能源结构继续优化难度增加。开展有色金属、石化、冶金、建材等产业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制糖、机械、有色金属、冶金、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茧丝绸等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开展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要锚定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总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促进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启加快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新征程。提升公众亲水环境品质,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缓冲带等重要生态空间管控,顺应公众对美丽幸福河湖的向往,在城镇人类活动密集区,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
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主产区探索构建县域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机制。强化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探索农业、畜牧业、旅游、康养、文化等与生态优势深度融合发展模式。
总结桂林和柳州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百色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做法。加强工业废水末端排放管理,深入推进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散乱污企业整治基本完成,城市工地和道路的扬尘、秸秆焚烧污染、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餐饮油烟排放等得到有效控制。核与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完善全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各设区市及部分县设置空气、饮用水、电磁环境等辐射环境监测自治区级监控点,配套建设自治区级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
到2025年,实现县县通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化地区转移。
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燃料清洁替代。
推动各设区市研究制定本地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规模化发展。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不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141.52吨/天。开展粤桂两省区联合执法,有效遏制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犯罪行为。臭氧(O3)污染逐步显现,防控手段少。
完善区内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共享污染源监控信息,建立健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第一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加强各级、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开,利用大数据技术,强化跨区域协作。
全力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的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逐步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